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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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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工商大〔20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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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方案

 

一、就业创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

按照中办、国办及教育部、市教委相关文件的要求,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就业是民生之本,是高校工作的战略之基。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推动实现充分就业和优质就业;加强创业教育,实施鼓励创业的方针政策,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要牢固树立“千方百计实现充分就业,努力开拓争取优质就业”的理念,实现我校就业率长期稳定在95%左右,优质就业逐步达到50%以上,创业毕业生稳步增长的目标。

二、加强督察和考核评估,逐级落实责任,进一步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深化“一把手”工程内涵,将就业工作纳入二级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对于就业工作不力、学生就业不畅的单位和领导实行考核评优一票否决制。从2013年起,年终考评和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中涉及到就业数据方面的指标由三部分组成:过程就业率(以每年的345月份各学院在数字化校园录入的就业率为准),初次就业率(以630日数据为准),优质就业率(以630日数据为准)。(具体指标体系请见附件2

(二)采取多种措施,在全体就业的基础上,通过努力帮助毕业生实现优质就业。各学院、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开拓就业市场,积极向单位推荐毕业生,为毕业生搭建优质就业的有效平台,不断提高我校毕业生的优质就业比率。

(三)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的要求,就业经费在原有基础上,连续3年每年净增加10万元,就业场地增加1000平方米。

三、引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加大对基层项目、艰苦行业就业的宣传力度

(一)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鼓励毕业生报名参加“农村教师特岗计划”、“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到村任职计划”、“农技特岗计划”等项目,积极引导重庆生源毕业生到渝东南、渝东北贫困地区和边远地区就业创业。

(二)引导毕业生到重点产业、中小微企业和艰苦行业就业创业。结合我市经济结构调整的进程,围绕做大做强重庆工业“6+1”支柱体系,拓展高校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就业渠道;各学院要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既要鼓励部分毕业生到高层次单位去竞争,也要树立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成为应用型人才的意识,到艰苦行业、重点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和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等领域就业,鼓励毕业生到各类中小微企业、社会养老服务业、海外汉语教学等岗位就业。

(三)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做好政策宣讲与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广大毕业生参军入伍,报效祖国。吸引男性毕业生参加入伍预征的数量占男性毕业生的比例,达到15%以上。每年学校将开展入伍预征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和先进典型的宣讲活动。

(四)学校将会把基层就业的具体落实情况作为每年的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的重要指标,除各学院参加基层项目的具体人数作为评选依据外,凡到西藏、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宁夏、陕西、广西、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的省会城市(重庆为都市九区)以外的地区工作的学生人数比例也作为 “基层就业奖”评比依据。

四、做好高质量的就业服务,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一)要充分发挥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的主渠道作用,积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特别要加强与基层单位的合作,学校和学院主动联系和走访重庆及外省市所在地的人社部门、事业单位和优质企业,争取让更多的毕业生了解这些地域经济的发展和潜力,努力改变我校毕业生就业区域过分集中于中心城市的现状。从2013年起,由招生就业处牵头,每个学院各有片区分工,对应重庆市 “一圈两翼”和外省市所在地的企事业,定期保持联系,每年至少走访一次本学院所对应的省市、区县内的企事业,邀请他们到学校进行招聘。(具体分工请见附件3

(二) 巩固和完善校、院二级就业推介体系

学校要积极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进一步加强与异地商会、行业协会、人才中介、工业园区、区县政府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推进校企(地)合作,争取吸引更多的优质企事业和地方政府组团招聘我校毕业生。

同时鼓励和支持各学院积极进行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不断加强同相关企事业和用人单位联系,开展就业推介活动,积极推荐毕业生,建立切合自身实际的实习、就业基地,实现实习、就业基地的共建。要发动本单位的广大教职工,主动关心毕业生就业工作,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加强与各地校友的联系,以校友会和行业协会为依托,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联谊会,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充分利用校友资源开发、拓展毕业生就业市场,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建立和完善校、院两级毕业生就业推介体系。

(三)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化建设,有效传递就业信息。建立校、院两级“用人单位信息库”,“就业基地信息库”, 积极拓宽就业渠道,为毕业生收集就业信息提供便利。充分发挥学校和各学院就业网、短信平台、微博等媒体手段,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提供政策发布、岗位信息、网络招聘、指导咨询等就业服务。

(四)加强对毕业生的诚信教育,慎重签约,减少违约

各学院应加强对毕业生的诚信教育,以让毕业生有共同维护学院和全体毕业生声誉的责任,在就业过程中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理性、慎重签约,一旦签约,不得随意违约。

毕业生签约后如果确因不可预测等特殊原因不能履约,须按照学校的规定和流程办理违约手续,并向签约单位表达真诚的歉意,获得对方的谅解和同意,以维护用人单位与我校在毕业生就业方面的良好合作关系。

若毕业生有两次以上的违约行为,学校则将其纳入不诚信档案管理,不再为其提供就业信息及新的毕业生三方协议,并不再计入优质就业率统计范畴。

五、完善创业实施方案,支持鼓励毕业生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一)在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四个工作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在全校开展创业带动就业的导向、鼓励、孵化、政策落地工作。

1、 创业课程教学工作组

主要职能:创业课程纳入必修课,第一课堂的创业理论讲授,学分认定;软件模拟教学、模拟公司运行等。

牵头部门:教务处

2、创业实践活动工作组

主要职能:第二课堂的创业活动、竞赛、讲座等。

牵头部门:校团委

3、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组

主要职能:创业带动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管理、项目管理、宣传推广、政策保障等。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处、学生处

4、就业创业指导专家组

主要职能:参与创业教育各环节,重在帮助遴选项目、协同社会资源帮助大学生参与创业实践。

成员:校内外专家相结合,以企业界专家、成功创业校友为主,学术界专家为辅。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处

(二)创业带动就业主要工作

1、将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把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制订高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负责部门:教务处)

2、开发创业类课程,纳入学分制管理

面向全体学生开设旨在培养创业意识、创业知识的创业类选修课程(专业选修课或通识课)。(负责部门:教务处)

3、搭建创业实践训练平台

学校创业实践训练平台由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基地建设、创业计划大赛和创业过程模拟实训组成。创业实践活动要致力于广泛开展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社团活动等创业素质拓展活动。(负责部门:团委)

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要举办“大学生创业计划模拟大赛”和创业过程模拟实训等创业实践训练活动。(负责部门:教务处、经管中心)。

学校现有的科研平台、创业实体每年必须吸纳一定大学生参加创业实践(负责部门:药物化学与化学生物学研究中心、重庆市发展信息管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电子商务及供应链系统重庆市重点实验室)

4、支持学生开展创业训练,完善学校资助体系

积极引导学生结合专业特长,构思创业方案和从事科研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商业运作等活动,建立和完善创业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教师指导、绩效评价工作机制。通过学生自主申报、创业计划大赛选拔等方式,对较为成熟、可行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完善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及结项验收工作,促进和保障学生创业项目的良性发展。   (负责部门:科研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

5、完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功能和市级孵化基地条件

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应完善功能,做好毕业生资源信息发布、就业信息的收集、校级就业基地建设、组织各种类型毕业生招聘会、开展就业咨询、进行职业规划、办理毕业生派遣等工作。同时,增加孵化场地面积和改善条件,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进入孵化园。负责部门:招就处)

学校除了积极建设好现有的创业孵化园A区、香樟林孵化园B区、学创园、学生实习实训大楼四个片区的孵化基地,还应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共建创业实践基地,进行创业项目指导与分析评估、创业经费和场地支持、创业登记手续帮办、媒体宣传支持等,为学生提供创业实践活动的平台和环境,帮扶学生成立一批公司企业。(负责部门:招就处、学生处、经管中心)

6、各学院完善现有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的功能,就业创业工作成效纳入先进集体评分体系

各学院可结合实际,在已建成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的基础上,完善机构、组织、人员和服务内容,方便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就业招聘等。

学校将创业工作的成效纳入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考核,年度毕业生中有成功自主创业案例,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每一例加0.5分;积极组织毕业生参加微企等创业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人数达到15%10%5%的分别加1.510.5分;毕业生参加过创业计划的人数比例达到15%10%5%的分别加1.510.5分。(详情请见附件1

六、全员参与,积极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

(一)广泛动员,精细化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工作

广泛动员全校力量对就业困难毕业生进行帮扶。校领导根据对口联系学院的情况,指导学院并带头参与对就业困难学生的“一对一”帮扶活动。校党政、教辅、后勤等部门和学院党政领导要积极参与“一对一”帮扶活动,帮扶对象由机关党总支和学院党总支共同落实。(具体帮扶名单请见附件4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建立帮扶台账,指定院系教师开展“一对一”帮扶,优先推荐,提供至少“一次个体咨询、一次技能培训、一次就业补贴”。尤其要做好少数民族学生、女生、残疾学生的就业工作。

()把推荐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他们,帮助学生找到合适的岗位。每年6月,对临近毕业时间仍有小部分未就业毕业生的具体情况,要举办“毕业生帮扶专场招聘会”,集中邀请部分有确切用人需求的企业到校招聘帮扶毕业生就业。

七、健全就业创业教学体系,提升指导和服务水平

(一)学校成立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整合全校专兼职教师队伍,开展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理论研究和咨询服务等。

(二)启动“高校就业创业队伍培训计划”,加强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建设。将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纳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范畴统筹考虑,建立和完善就业创业指导教师聘任、培养、使用、考核和激励制度;建立和完善就业创业指导教师到用人单位挂职实训制。启动“高校就业创业队伍培训划”,分层次对就业部门专职人员、学院兼职指导教师进行轮训,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职业指导师认证培训,逐步断提高就业创业教师的专业化、职业化和专家化水平。学校每年投入20万就业创业培训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就业创业专兼职师资队伍的建设。

(三)加强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和咨询指导。学校就业、教务、学工、科研、团委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设;要启动校院两级职业发展咨询室,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咨询指导;要逐步建立以就业创业指导课为载体,以大学生入学教育、职业规划教育、创业教育、就业指导教育为重点,以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实践活动为支撑,辅之以专题报告、专家讲座、心理辅导、企业实习等多形式、多途径的就业创业指导课程体系。要把就业创业指导类课程纳入学校课程建设规划中,积极建设和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要深入开展就业创业指导示范课程和优秀论文评选、就业创业课题立项、教师课程大赛等形式多样的就业创业指导教学研究活动。

八、建立健全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实现人才培养、社会需求与就业的良性互动

继续深化社会评价反馈调研机制,强化对“两个对象”——用人单位、应届毕业生的调查调研和反馈。学校每年委托一家市场调研机构,开展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调研工作。采取多种途径向用人单位跟踪了解我校毕业生质量状况,征求他们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对专业宏观调控的指导意见,做好实施细则,立足调研的基础之上,以社会服务和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招生——培养——就业”三维联动机制。实现逐年优化部分专业或计划,积极推进卓越班的教学改革,每年预警部分专业人才需求现状。对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70%的专业实行减少招生计划,连续两年就业率低于60%的专业停止招生。

九、加强对毕业班学生的教育管理,增强就业安全意识,维护校园秩序稳定

加强对毕业班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教育毕业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纪律,诚实就业,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双方利益,维护学校的声誉。增强安全意识,安全办好校园招聘会,防范招聘欺诈和传销陷阱,引导学生注意求职过程中的自身权益和人身安全的保护,确保毕业生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进一步加强毕业生教育和毕业生总结鉴定、档案管理和转交工作。组织好毕业典礼和毕业生离校的相关工作,确保毕业生文明离校。

十、对已毕业暂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必要的帮助

校院两级就业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要仔细梳理已经毕业离校,但仍未就业的毕业生,要主动送培训、送咨询,密切联系毕业生生源地人社部门和各地校友会,保持对他们就业的持续关心,努力帮助其实现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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